为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1.8”批次/千人”定量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9月4日,本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辖区内水产养殖生产企业开展中秋、国庆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抽检行动。
本次行动随机选中20家水产养殖生产企业,抽取20批次样品。在抽检过程中执法人员实地查看了药品储藏室和饲料库,对养殖期间投入品进行现场检查,并提醒养殖企业严禁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药物,对使用限用药物的产品,须在休药期满后方可上市销售。
此次抽检行动提高了本溪市水产养殖企业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切实防止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中秋、国庆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为两节期间提供安全放心的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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