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生猪屠宰企业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能力,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和阜新市农业农村局相关文件要求,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于8月13日至20日组织全市13家生猪屠宰企业完成了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能力比对工作。
为确保比对工作顺利开展,市动物疫控中心统一准备了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样品,由各家屠宰企业按要求领取。13家生猪屠宰企业实验室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样品检测,及时上报检测结果和相关材料。市动物疫控中心审核比对检测结果,首轮全部符合的屠宰企业有12家,占参加比对企业的92.3%;另1家检测结果未完全符合的企业,经整改后第二次检测比对,所检结果也全部符合,达到要求。
本次检测能力比对工作表明,阜新市13家生猪屠宰企业实验室均具有非洲猪瘟自检能力,能够有效完成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但在实验记录填写、仪器设备操作等方面还有漏洞和不足,需要进一步整改提升。下一步阜新市将继续加大对生猪屠宰企业的监管和培训力度,指导检验人员进一步提升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水平,确保生猪屠宰企业产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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