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积极采取五方面灾后帮扶措施 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4-12-02    作者:佚名

  

  今夏汛情发生之后,鞍山市农业农村局第一时间对全市受汛情影响大且脱贫户、监测户数量多的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进行返贫致贫隐患摸排,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识别纳入监测对象开展帮扶。同时开展五方面帮扶措施以应对灾情影响,及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经按照《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综合多方面情况研判,三县(市)均未因汛情发生规模性返贫风险。

  一是充分使用好保险理赔和扶贫资产补贴政策。积极对接保险公司,已按照保险理赔步骤有序开展受灾农作物、大棚查勘等定损理赔工作,补偿灾情造成损失。针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今年户内收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设立重点人群增收台账,针对因灾导致种植业、产业项目受损或务工就业受影响,家庭收入出现大幅下降的,除加强产业帮扶、金融帮带外,还将通过扶贫资产收益补助和当年防贫保险理赔补足脱贫户收入缺口,多措并举消除灾情影响,确保实现今年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增收目标。

  二是全力促进务工就业。各县区新增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因灾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受灾地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主要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

  三是确保行业部门政策保障实施到位。结合年度防返贫全市集中排查,组织全市各县区集中摸排,同时会同市级行业部门进行抽查,通过灾情后实地入户查看,对全市脱贫户、监测对象存在“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的,及时帮扶解决,消除风险隐患,杜绝返贫情况发生。

  四是动员社会力量帮扶。组织定点帮扶单位、对口帮扶地区参与灾后帮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社会团体等作用,通过资金和实物捐赠、志愿服务、到村到户帮扶等形式,支援受灾地区农户。

  五是发挥帮扶干部作用。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等帮扶力量,落实常态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对灾情后存在“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或突发严重困难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脱贫户、普通农户按程序进行识别,对符合监测对象识别条件的“应纳尽纳”,针对性开展帮扶,及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隐患。

  


原文链接:https://nync.ln.gov.cn/nync/index/nyyw/zsqsnyxxlb/2024082809544687254/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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