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农医考公告第30号》,现就颁发辽宁省2023年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事宜通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已于2023年9月27日公布,考生可在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4分和197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9分和203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单科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提出相应资格申请。
三、资格申请
通过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往年通过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目前在学信网可查询到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24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提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四、证书获取
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辽宁省实行执业兽医资格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样式内容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获得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可通过辽事通APP“我的”-“我的证照”查看相关证照;也可登录辽宁省政务服务网,在“统一证照服务”查看、打印相关证照,方便、快捷(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2023年之前获得辽宁省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纸质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的人员,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即可查看、打印电子证书。通过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以及往年通过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目前在学信网可查询到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在本通告规定的时限内提交资格申请且通过审核的,预计11月10日后可查看、打印电子证书。
五、有关说明
1.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不再制发、补发纸质的执业兽医资格证书。2023年申请补证人员均已具备电子证书,可随时打印,故不再补发纸质证书。
2.关于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政策、流程等相关事宜,请考生及时关注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官网(https://nync.ln.gov.cn/)首页“业务管理”-“执业兽医”专栏。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0月9日
附件
操 作 指 南
辽宁省政务服务网步骤一:打开辽宁政务服务网(https://www.lnzwfw.gov.cn/?gb=1)首页,点选“统一证照服务”。
步骤二:点选“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步骤三: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可使用证照编号、持证者姓名、持证者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步骤四:点击后可以查看基本信息,点击“附件下载”,即可展示证照。
效果展示图:
步骤五:如需打印或下载,请点击下方图片红色箭头所指向
的位置进行打印或下载。
二、辽事通
步骤一:下载“辽事通”app,登录个人账号,点击右下角“我的”,再点击“我的证照”,人脸识别进行验证。
、
步骤二:选择并点击“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助理)兽医资格证书”,即可查看证书。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三农内参网 snncw.org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5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533号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neicanyx@163.com
邮箱: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