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的公示
来源: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4-12-02    作者:佚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的通知》(农机发〔2019〕3号)等有关规定,省农机发展中心组织制定了《秸秆炭化机》(DG14Z 003-2024)专项鉴定大纲,并通过专家审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9月23日至9月2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山西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联系人:李敏    邮箱:1041161698@qq.com     

  联系电话:18734565168

  附件:DG14Z 003-2024秸秆炭化机专项鉴定大纲(公示稿)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9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nxi.gov.cn/xxgk/tzgg/202409/t20240923_96593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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