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农场供沪保障中心项目延期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时间:2024-12-02    作者:佚名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农场供沪保障中心项目>延期的请示》(光明粮农〔2023〕190号)收悉。根据《关于做好上海都市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0〕273号)精神,鉴于你司上海农场供沪保障中心项目办理相关行政审批和施工许可证的时间较长,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延期6个月,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竣工。

    你司要按照《关于下达2022年上海都市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的通知》(沪农委〔2022〕339号)等文件要求,积极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并及时开展验收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nyncw.sh.gov.cn/nyzjgl/20240111/463a9d6812394abab2bd69c91145a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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