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委起草了《上海市动物诊疗机构动物防疫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实施办法是农业农村领域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执法效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电子邮件地址:xumuban@163.com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9日。
附件:上海市动物诊疗机构动物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6月20日
附件下载:
附件上海市动物诊疗机构动物防疫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原文链接:https://nyncw.sh.gov.cn/dczj/20230625/6e95bc1ce4dc450ba815ec7f9fad0de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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