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青海省卫生健康委获悉,全省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医保人均筹资标准已分别提高到858元和95元,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8%以上,已累计为28万名城乡居民大病患者支付大病医保费用15亿元。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同步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直接结算,解决了参保群众跑腿、垫资问题。
近年来,随着综合医疗改革深入推进,青海省在构建全民医保制度上不断加码,出台45个日间手术病种结算目录及支付标准,修订完善了170种按病种付费病种目录及支付标准,并在大通县开展打包付费试点工作,将57种抗癌药等特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在西宁市、海东市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工作。
同时,针对儿童白血病治疗时间长、治疗费用高等问题,青海省卫生健康部门探索建立了儿童白血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慈善救助”五位一体新型医疗保障体系。
为了进一步方便参保群众异地就医结算,青海省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将省内1087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网络,并为外出务工人员、来青就业创业人员、异地安置离退休人员、重症急症患者开通异地就医“绿色通道”。
据了解,目前已累计完成异地就医备案8.3万人次,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4.3万例,支付医保费用8.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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