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水利相关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开展了相关工作自评。水利部三峡司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了复核和现场抽评,形成了《上海市2023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区域绩效自评复核评价报告》。现根据要求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2022年12月7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发出《关于下达2023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预算的通知》(沪农委〔2022〕330号),下达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2634万元。其中,浦东新区375万元,嘉定区290万元,奉贤区375万元,青浦区370万元,松江区335万元,金山区400万元,崇明区489万元。
水利部工作组复核认为:上海市2023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区域绩效自评复核评价得分93.63分,评价等级为:“优”。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三峡移民协调服务办公室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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