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69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时间:2024-12-02    作者:佚名
张天任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农业制度支持体系加快推进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建议收悉。经商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委、司法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围绕中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相关内容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

  促进农业现代化,一直是我国农业领域相关立法的重要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制修订,都贯彻了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目前,农业法修订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相关立法工作正在抓紧开展。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结合农业法修订工作加强相关问题研究,进一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体系。

  二、关于完善中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多元投入机制

  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持续拓宽“三农”投入渠道,推动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一是加强多元化投入。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督促指导地方不折不扣落实“三农”投入主体责任;落实好土地出让收入支农政策,督促指导地方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综合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政府投资基金、农业保险等多种方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例如,截至2023年末,累计担保项目398万个,累计担保金额1.3万亿元,在保余额3956亿元。二是加大金融机构支持中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力度。近年来,相关部门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强信贷政策指导,建立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2023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服务县域的农商行执行5%的最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对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考核达标的机构给予2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优惠,有效提高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投放能力。此外,相关部门指导金融机构依托各地农业农村特色资源,创新开发具有地域亮点的金融产品。比如,指导农业银行聚焦4大国家育制种基地和5个超级制种大县等重点区域,创新综合服务方案,满足种业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三是大力推动社会资本参与中国农业现代化建设。近年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农业农村部聚焦重点领域,连续四年印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例如,支持23个省份以市场化方式设立134支乡村振兴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农业产业发展重点领域,资金总量达2256亿元。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多元投入协同联动,继续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和社会资本优化金融服务,加大投资力度,持续拓宽“三农”投入渠道。

  三、关于健全风险分担机制

  近年来,有关方面按照“中央发展大宗,地方发展特色”的政策思路,推动我国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印发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修订出台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制定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办法,开展保费补贴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二是优化补贴政策。优化补贴比例体系和资金分配方式,将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范围扩大至全国。三是加大支持力度。2023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477.66亿元,同比增长10%。2024年,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在全国全面覆盖,农民收益和粮食安全更有保障。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持续推动在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和种植收入保险,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多方参与、风险共担、多层分散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

  

   农业农村部

   2024年7月3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CWS/202407/t20240709_64586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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