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洪涝灾区动物防疫技术指南(2023年版)》(以下简称《指南》),明确蓄滞洪区等洪涝灾区动物防疫技术要求,进一步指导有关省份科学规范做好因灾死亡畜禽打捞、无害化处理、环境消毒、疫情监测、紧急免疫等工作,积极主动应对灾后动物疫情风险,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指南》指出,洪涝灾害后,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炭疽等人畜共患病发生和传播风险增大,要采取科学措施,切实做好灾后动物防疫工作。《指南》要求,蓄滞洪区要根据当地受灾和畜禽分布情况,及时采取多种作业手段,打捞收集死亡畜禽;按照“四不准、一处理”要求,严格做好死亡畜禽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根据不同环境,科学使用消毒药品,全面开展环境消毒,有效控制媒介生物。其他区域要针对畜禽养殖、屠宰加工、交易和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场所,强化预防性消毒,同时,做好动物疫情监测,结合实际开展紧急免疫,加强畜禽饲养管理,降低动物疫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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