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全面落实依法治市工作
来源:    时间:2021-11-25    作者:

  

  

  为了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治理法治化需求,加强法律服务保障,大力提升法治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六盘水市农业农村局结合自身实际,全面落实依法治市相关职能工作。

  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把关作用,聘请执业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对我局相关文件草案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了规范性文件制作程序规范,内容合法合理,充分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21年以来,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书24份。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时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修改完善了《六盘水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六盘水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试行)》《六盘水市农业农村局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试行)》,待进一步征求意见后印发实施。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内容合法合理。

  三是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全面做好民法典在我市农业农村系统的学习宣传工作,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贯穿于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结合民法典集中宣传月、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月、6.26禁毒宣传日、中国农民丰收节、“12.4”国家宪法日、“科技三下乡”、春秋季动物集中防疫、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民法典〉行政执法工作指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加大农资市场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监管。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4149人次,出动执法检查车辆1130车次,整顿市场865个次,检查经营主体1651个次,责令整改97家,立案查处121件,结案63件,罚款27.35万元。

  五是强化“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等3项制度的通知》(六盘水农发〔2020〕46号),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水平。

  六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我局涉及的2项行政许可事项,即“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全面推行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七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及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宣办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的通知》,将《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宣传与宪法宣传、民法典宣传充分结合,提升宣传效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开展法宣在线学习,全局干部职工法宣在线学习平均分达1600分,参考率100%,合格100%,平均分96分,圆满完成2021年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学法考试活动。多形式、多渠道积极组织学习宣传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邀请法律顾问举办了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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