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动物防疫消毒药品的公告
来源:    时间:2021-11-15    作者: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宣城市动物防疫消毒药品采购项目

  2、项目单位:宣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3、资金来源:动物防疫专项经费

  4、项目预算:18万元

  5、合同履行期限:15个工作日

  二、采购需求

  

  物资名称

  子项预算

  (万元)

  产品技术要求

  报价单位

  备注

  第一包:过硫酸氢钾复合物粉(消毒药)

  17

  1、有兽药批准文号、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

  2、含有效氯不少于10%;

  3、到货产品有效期不得低于18个月,提供第三方消毒剂效果检测报告;

  4、包装规格不超过10千克/桶(件);

  5、主要成分:过硫酸氢钾、氯化钠;

  6、提供产品说明书。

  千克

  

  第二包:氢氧化钠(烧碱、片碱)

  1

  1、有生产许可证编号;

  2、含量不得低于98%;

  3、不超过25千克/袋;

  4、包装完好,密封、干燥、未潮解。

  千克

  

  三、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确认方式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评标,由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组成评标小组,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以最低价中标。

  五、违约责任

  1、供应商确认后,不能按报价文件签订合同的,取消

  供应商资格,且五年内投标本中心不予受理。

  2、合同签订后,不能按合同供货或所供货物不符合要

  求,取消供应商资格,且五年内投标本中心不予受理。

  六、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1、提交地点:宣城市双塔路178号宣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9时(北京时间)

  3、每个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2份,外地供应商如采用快递形式委托递交报价文件,需在快递单上写明项目名称,且快递人员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否则视为无效。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文(0563-3023174);程帮照(0563-2516219)。

  七、其他说明

  1、以上采购可由供应商单独供货,也可由一家供货商供货。

  2、项目采购物资由成交供应商送达宣城市指定地点,运输、装卸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宣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0日

  

  

  

  


http://nyncj.xuancheng.gov.cn/News/show/12991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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