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河南省下一步生猪产业发展目标,出台了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建立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等。
《意见》明确,用5-10年时间,基本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产业竞争力大幅提升,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市场周期性波动得到有效缓解,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产业优势更加突出,实现生猪产业由大省向强省跨越。
为持续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出台了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要求稳定生猪贷款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推广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和生猪活体抵押贷款。对暂时经营困难的生猪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随意限贷、抽贷、断贷。
《意见》要求,要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深入推进生猪养殖保险,稳定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根据生产成本变动对保额进行动态调整,增强保险产品吸引力,实现养殖场户愿保尽保。积极探索“保险+期货”新的保险模式,开展生猪价格保险试点;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并扩大生猪收入保险,探索仔猪、种猪、生猪域内运输等保险,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降低经营风险。
同时,持续优化环境管理服务。加强畜禽养殖禁养区动态监测,原则上禁养区划定5年内不做调整,各地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随意扩大禁养区范围,不得以行政手段对养殖场户实施强行清退。
《意见》还规定,要建立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强化全产业链监测预警;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稳定规模猪场存量;建立生猪产能分级调控责任制;强化政策调控保障;加强猪肉储备调节。
此外,持续推进生猪产业现代化。抓好生猪疫病防控;协同推进规模养殖场和中小养殖场(户)发展;建设现代生猪种业;优化生猪屠宰加工布局;加快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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