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是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推动土地权改革的重要举措。当前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群体性等特点,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已成为助推土地权改革的“润滑剂”、维护稳定的“减压阀”、农民群众的“连心桥”。
一是健全仲裁调解体系,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建成了乡村调解、市县仲裁、覆盖全区的市、县、乡、村四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在市县设立仲裁调解委员会,乡(镇)设置调解委员会,行政村组建调解小组,搭建起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架构,实现了调解责任“无盲点”、纠纷调处“无盲区”。
二是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提高仲裁调处能力。区、市、县、乡每年分级举办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调解培训班,邀请农业农村部和兄弟省(区)行业专家授课,通过解读法律政策、模拟仲裁开庭、解析经典案例等方式,对各级仲裁调解人员开展全面系统的业务培训,切实提升综合业务素质,着力打造了一支业务精湛、作风扎实、亲民为民的仲裁调解队伍。
三是强化政策法规宣传,增强农民守法意识。深入集贸市场、田间地头开展送法下乡、普法宣传等活动,走村入户向农民群众讲解法律政策、答疑解惑;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引导其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是树立情法结合理念,提升仲裁调解成效。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理念,综合运用法律、道德、乡俗民约等行之有效的手段调解矛盾纠纷。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引导当事人依法执行;法律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公序良俗、村规民约劝说当事人互谅互让、各退一步,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截至10月底,全区共调处各类土地承包经营纠纷837起,调处率达95%。
五是建立联调联动机制,凝聚纠纷调解合力。聚合县乡综治、信访、公安、司法等部门力量,促进仲裁、调解、诉讼、信访等纠纷解决方式有机衔接,形成了综治协调、司法指导、多方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新格局,高质高效的纠纷调解新机制,有效确保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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