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澧县人民法院对吴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吴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因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而被判刑,这在临澧县尚属首次。
2018年6月至2020年7月,吴某擅自占用临澧县停弦渡镇新溪村16.002亩集体农用地进行鱼塘扩容,其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5.361亩。2020年7月,临澧县自然资源局巡查发现后对其立案调查,并依法移送临澧县森林公安局追究刑事责任。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案件的基本事实,并对占用农用地扩建的鱼塘回填平整,恢复了耕种,临澧县人民法院遂酌情作出上述判决。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三农内参网 snncw.org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5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533号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neicanyx@163.com
邮箱: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