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或者不再设置学历要求。
《通知》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理念,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切实维护、保障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
《通知》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或者不再设置学历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通知》提出,鼓励引导职业院校毕业生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补充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的,可面向职业院校毕业生专项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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