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实施“五大”行动纵深推进长江“十年禁渔”政策落地落实
来源:    时间:2021-11-08    作者:

  《长江保护法》和“十年禁渔”政策实施以来,市公安局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坚决贯彻落实,通过实施“五大”行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纵深推进打击治理,全力维护长江治安环境、生态环境良好,全力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一是基层基础“大起底”。安排专人对接市、县(区)相关部门,认真调取近年来长江涉渔、涉砂类嫌疑人员信息379条,并建立完善基础台账,加强日常管控。组织开展长江水域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基础情况调研摸底,全面了解涉江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防设施、信息化平台建设应用以及需求情况,为上级决策、完善防控体系提供参考。国庆期间,每日安排民警深入沿江涉水单位采集基础信息,共上门采集相关信息41条,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风险隐患“大排查”。“七一”前期、国庆期间,先后两次组织开展沿江涉水单位风险隐患大排查行动,通过深入走访,了解利益诉求,化解矛盾纠纷,排查安全隐患。从长江上游东至香隅一直到下游贵池梅龙,共走访检查沿江码头、渡口、船厂、取水口等涉水单位50家次,走访退捕渔民123户次,摸排不稳定因素2起、安全隐患1起,均要求属地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化解、督促及时整改,严防发生极端事件和安全事故,全力确保建党100周年庆典和国庆期间长江水域治安安全稳定。

  三是案件线索“大侦办”。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收集涉渔案件线索,借助科技手段和侦察措施,深入调查核实,深度研判经营,深化打击处理。今年共组织侦办非法捕捞水产品案31起、抓获涉案人员35人,依法扣押作案工具渔船11艘、电瓶28只、升压器10只、电杆捞兜6只、地笼67副、渔网24副,查获渔获物约60公斤。特别是东至县公安局经过3个多月深挖彻查,从捕、购、销三个环节入手,以资金链为突破口,从下游向上游攻破,成功侦办黄湓河流域系列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6起,先后抓获涉案人员18人,涉案渔获物1.3万公斤,价值50余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8.85万元,斩断一条非法“捕、运、销”水产品的产业链、利益链,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效应。

  四是巡查宣传“大联防”。结合我市长江禁渔、禁砂联合执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积极配合渔政、水利、交通、市场监管、长江海事、长航公安等有关部门,强化联动巡查,保持高压态势,提升震慑效力。共牵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次,配合开展300余次,出动公安艇260余次,出动警车130余次,出动警力1100余人次。同时,开展沿江视频监控网上巡查,整合其他涉江单位视频监控到公安机关,建立长江水面治安视频监控室,实现“探头站岗、鼠标巡逻”工作模式。开展禁渔法规宣传,张贴、发放宣传资料3200余份,在人民公安报等媒体网络报道20余次,为退捕渔民开展《长江保护法》专题讲座1次,结合长江“十年禁渔”政策,以近年来办理的典型案例,宣讲国家禁捕退捕政策及相关法规规定,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积极营造浓厚氛围。

  五是提升能力“大练兵”。结合公安机关岗位大练兵工作,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工作理念,强化《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将《长江保护法》纳入市公安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专题解读。按照围绕实战、服务实战、实战引领、实战检验的工作理念,加强涉渔类线索核查、研判经营、案件办理等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打击涉渔涉江类犯罪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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