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1〕467号)通知要求,我市拟推荐先进集体2个、先进工作者2名、先进粮食生产者2名。
一、推荐标准
1.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评选范围
全国农业农村系统从事粮食生产管理的各级机关(含党委农业工作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使用事业编制)及其内设机构。副厅级以上单位(科研单位除外)一般不参加评选。
2.全国粮食生产先进个人评选范围
先进工作者:全国农业农村系统从事粮食生产管理的各级机关(含党委农业工作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使用事业编制)及其内设机构的在职人员。县处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副厅局级及以上干部一般不参加评选。
粮食生产者:全国乡村直接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户、种粮大户,以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主体中,对发展粮食生产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推荐人员
推荐先进集体:
1.锦州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
2.黑山县农业农村局
推荐先进工作者:
1.诸葛鸿飞 锦州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科长
2.陈丽新 北镇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正高级农艺师
推荐先进粮食生产者:
1.任 振 中 凌海市八千街道文字官村
2.李 彦 涛 黑山县绕阳河镇佟屯村
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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