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农〔2021〕108号
有关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村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做好现代农业种业发展相关工作,经研究,现下达你地(单位)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如数(详见附件),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相关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各地(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按规定用于现代农业种业发展。涉及政府采购相关事宜,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二、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各地(单位)要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金兑付等重点环节进行督促检查,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本区域项目绩效评价机制,依据下达的绩效目标,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附件: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表(另行单独下发)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9月15日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三农内参网 snncw.org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5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533号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neicanyx@163.com
邮箱: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