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做好农机专项鉴定大纲编制工作,保障我省农机专项鉴定工作科学规范开展,畅通农机创新产品鉴定渠道,促进先进适用农机化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按照2021年我省农机专项鉴定大纲制定计划要求,我厅组织制定了《多功能无人驾驶行走平台》等3个农机专项鉴定大纲(见附件),经专家审定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2日至10月29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箱形式反馈至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与鉴定部),联系人:刘成侣,联系电话:020-37373760,电子邮箱:njjdzh@126.com。
附件:1.DG44/Z 004-2021《多功能无人驾驶行走平台》(公示稿)
2.DG44/Z 005-2021《箱体式智能种植设备》(公示稿)
3.DG44/Z 006-2021《智能计重式投饲机》(公示稿)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0月22日
相关附件:附件1:DG44 Z 004-2021多功能无人驾驶行走平台(公示稿).doc
附件2:DG44 Z 005-2021箱体式智能种植设备(公示稿).doc
附件3:DG44 Z 006-2021智能计重式投饲机(公示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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