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11月1日上午,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进行了学习培训。
培训会由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郑耀辉从法律的角度,介绍《条例》修订背景和过程,逐条对照新旧《条例》进行解读。结合实际工作,围绕“抓管理、保安全、促发展”三个中心主题对屠宰行业管理业务进行讲解。
培训会上,郑耀辉对生猪屠宰执法工作提出要求:一是督促屠宰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进行屠宰、加工、保障出厂肉品的质量安全;二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猪私屠乱宰违法行为;三是严格落实生猪肉品市场准入制,严把生猪肉品检验检疫关。
此次培训,聚焦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提高了农牧业综合管理执法能力和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水平,为持续促进生猪屠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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