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工作的通知》(闽农能函〔2021〕16号),我省启动了第二批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工作。经各县(市)积极申请、市 级择优遴选、省级复核确认,产生了第二批10个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现按照要求将名单公示如下:
1.福清市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2.罗源县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3.安溪县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4.德化县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5.尤溪县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6.永安市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7.新罗区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8.漳平市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9.柘荣县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10.屏南县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公示期7天(10月29日-11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农业农村厅生态能源总站反映(电话:0591-87809833)。反映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核查线索。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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