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的有关规定,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制定了《DG12Z 001-2021自走式秸秆有序捡拾成捆机》、《DG12Z 002-2021墙体充气式移动预冷库》专项鉴定大纲,经专家审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8日―10月13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邮箱:snyncwnjhc1@tj.gov.cn。
特此公示。
附件:1.DG12Z 001-2021自走式秸秆有序捡拾成捆机
??????2.DG12Z 002-2021墙体充气式移动预冷库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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