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市人大常委员会第64号公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95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意见》(农办长渔〔2020〕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十年禁渔”工作实际,我委研究拟定了规范我市长江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
现就上述通告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讨论,并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于2021年10月25日前向我委渔业管理处反馈意见和建议。
1.邮箱:591194072@qq.com;
2.传真:021-63557919;
3.通讯地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渔业管理处,黄浦区大沽路100号2020室,邮编:200003。
附件:《关于加强规范我市长江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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