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业务工作安排,2021年梧州市继续开展补充耕地质量评价试点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工作,确保工作成效,9月28日,梧州市土肥站组织召开补充耕地质量评价试点工作座会。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服务指导组、梧州市市级和县级土肥业务骨干、自然资源和水利部门的技术专家代表等13人参加了这次座谈会。会上,首先是对《2021年补充耕地质量评定验收试点项目》其中的“藤县金鸡镇金鸡村、秀安村、大坟村、龙头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质量评价报告”进行评审。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质询问题等方式,结合现场勘察情况,一致认为:报告编制单位依据农业部《耕地质量等级》( GB/T 33469-2016)标准开展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工作,评价程序规范,评价方法准确,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项目区新增耕地质量的真实情况。同时,大家就近年来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工作中遇到的现实难题进行讨论交流,对新增耕地后期管护问题各抒己见,深入分析影响新增耕地质量的主要障碍因素,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强的耕地土壤改良培肥措施和建议。最后,自治区土肥站陀少芳副站长对梧州市补充耕地质量评价试点工作作总结讲话,要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精神,按照《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依据相关技术规程对新增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开展耕地质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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