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目前并无批准上市的非洲猪瘟商品化疫苗。11月22日,农业农村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就非洲猪瘟防控情况进行了介绍。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局长杨振海强调,使用非法疫苗可能导致猪群感染疾病并引发疫情传播。
非洲猪瘟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年底疫情风险增高
杨振海在发布会上表示,当前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从2018年8月3日我国报告第一起疫情起,截至11月21日,全国共报告发生160起非洲猪瘟疫情,共扑杀生猪119.3万头。他表示,全国还有2个省3起疫情还没解除封锁。同时,今年以来,全球非洲猪瘟疫情形势十分严峻,已有26个国家发生13000起疫情。
杨振海强调,随着气温持续下降,各地生猪生产恢复发展,年底生猪调运增多,疫情发生风险会增高。尤其东北地区,气温降到零下,如果消毒等措施落实不到位,疫情发生风险会更高。
做好动物疫病防控,是发展生产的保障和前提。杨振海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抓好非洲猪瘟防控。督促各地严格执行现行有效防控措施,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疫情的行为,继续推进非洲猪瘟分区防控工作。组织开展全国秋防大检查,指导地方做好秋季动物集中免疫。努力保障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确保疫情不反弹。
目前并无批准上市的猪瘟疫苗,非法疫苗有风险
对于之前市面上出现的非洲猪瘟中试苗、自家苗、进口苗,杨振海指出,按照《兽药管理条例》规定,这些都是非法疫苗,要严厉打击。
这些所谓的非洲猪瘟疫苗,既缺乏系统的试验研究,更没有通过科学、客观、严格的评审评价,其安全性、有效性都无法保障。他强调,特别是活疫苗,可能存在不可知的生物安全风险。养殖场(户)如使用这些非法疫苗,不仅达不到预期的预防效果,还可能导致猪群感染疾病并引发疫情传播。
截至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全世界各国还没有一个批准上市销售使用非洲猪瘟商品化疫苗。杨振海表示,兽用疫苗是用于预防动物疫病的一类特殊商品,必须确保其安全、有效、质量可控。农业农村部坚持依法依规开展新兽药审批工作,基于科学、翔实的实验数据开展评审评价,符合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要求的新兽药方可批准上市。
非洲猪瘟有奖举报,最高可获3万元
南都记者了解到,11月18日,农业部发布第233号公告,向社会公布《非洲猪瘟疫情有奖举报暂行办法》,鼓励群众对违反非洲猪瘟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对各地举报情况逐条明察暗访,进行核查。
同时,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或农业农村部举报,农业农村部受理电话为:010-59194768。
据介绍,由农业农村部受理,经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原则的举报,农业农村部给予举报人每次税前3000至***不等奖励。举报为防控非洲猪瘟做出特别重大贡献的,可一次性给予举报人高于前款规定标准,并不超过税前三万元的奖励。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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