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摘要公开了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有关农村土地征收方面的提案答复(以下简称答复)。
答复称,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征地拆迁大量发生,由于农村土地征收制度不完善,引发的社会矛盾积累较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土地征收问题,2015年中央部署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就是试点内容之一。在试点探索、积累经验的基础上,《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村土地征收制度进行了重点修订完善,特别是对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进行了专门规制,要求坚持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置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其居住权和农村村民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答复表示,作为农村宅基地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将继续配合做好《土地管理法》修订工作,促进农村土地制度健全完善,服务城乡融合发展大局,维护农民合法的宅基地权益,保持农村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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