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完善示范社评定指标体系,健全示范社动态监测制度等要求,加强对示范社的指导服务,促进我市农民合作社规范提质发展,我局通过征求相关业务科室意见、经过专家评审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初步形成了《镇江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修改稿),为进一步完善《办法》条款,特进行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法》内容
详细内容见附件。
二、征求时间
2021年9月22日至27日。
三、有关要求
如有意见,请与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联系,联系人:滕士安
联系电话:18205048501。
3市级示范社认定和监测办法(草案修改稿)
镇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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