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河长制相关工作,根据《黔东南州2021年度河湖长制督导检查和河湖联合执法监督实施方案》,9月1日至2日,州农业农村局、州公安局联合组成督查组,由潘德忠调研员带队赴从江县、榕江县开展督查行动。
9月1日上午,在从江县水务局会议室听取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石晶关于河湖长制相关工作汇报,同时查阅相关材料。下午,随机查看了省级暗访发现问题已整改完成、未整改完成问题各一个。在实地查看过程中,潘德忠强调,一是对已完成整改销号的问题,要做好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二是对未整改完成的问题,要制定好整改方案,及时汇报整改进度,加快问题整改销号;三是要做到举一反三,加强执法巡查,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9月2日,在榕江县采取同样的方式开展完相关工作。
同时,开展了联合巡河巡查工作,主要巡查了都柳江从江县至榕江县河段,其河道保洁效果良好,未发现明显白色垃圾。但也有发现一处塌方土渣推入河道现象,已及时向县河长办反馈,要求及时开展排查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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