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1213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16〕1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21年市财政预算安排,为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的下达和使用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加强农业执法、监管等工作,经我局局务会研究通过,现申请核拨2021年农业(农机)执法、监管专项资金20万元,其中,市本级10万元;福清等10个县(市)区各分配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业执法监管、培训、执法设备购置,农资执法抽检及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农业普法宣传资料印制和宣传活动等。该项资金从部门预算安排的2021年“农产品安全与监管”项目中列支。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公示电话:87333752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3日-8月29日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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