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推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提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与服务质量,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我部修订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进入首页的“立法意见征集”提出意见。
2.登陆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3.电子邮箱:yanjy@mot.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车辆处(邮编10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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