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意义
从1979年至今,我市配合河北省完成了两次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并配合完成《河北省家畜家禽品种志》的编写。1979年-1983年,我省开展了全省第一次较大规模的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基本摸清了我省的畜禽遗传资源基本情况,出版了《河北省家畜家禽品种志》(1985年版),收录地方品种24个。2006年-2009年,我省开展了第二次调查,查清了自1979年以来我省畜禽资源消长变化,出版了《河北省家畜家禽品种志》(2009 年版),收录地方品种18个、培育引进品种4个。近年来,由于国外畜禽品种引进、无序改良以及地方资源保护意识淡薄等原因,地方畜禽资源数量急剧减少,部分品种甚至濒临灭绝。因此,迫切需要组织开展第三次全省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摸清畜禽和蜂、蚕遗传资源家底,发掘一批新资源,科学评估资源珍贵稀有程度和濒危状况,实施有效保护,为今后高效利用打好基础。
二、主要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畜禽遗传资源普查行动,重点普查17种传统畜禽、16种特种畜禽,以及蜂、蚕遗传资源,含地方品种、培育品种(配套系)和引入品种(配套系)。彻底摸清现阶段我市畜禽遗传资源的群体数量、分布、特性及开发利用现状。对新发现资源进行发掘鉴定,对珍稀濒危资源加强保护,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分年度实现以下目标。
2021年,启动第三次廊坊市畜禽遗传资源全面普查,完成畜禽资源基本情况普查(面上调查),按照省厅要求将数据录入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配合省厅制作保存畜禽遗传材料。
2022年,对数量变化较大的畜禽品种进行现场核查;完成已有遗传资源和新发现资源的性能测定、特征特性专业调查;完成上报新发现畜禽资源;按照国家颁布的濒危等级标准,配合省厅收集保护珍稀濒危资源,制作保存畜禽遗传材料。
2023年,完成全部普查任务,上报河北省并完成我市第三次遗传资源普查数据录入数据库,配合省厅制作保存畜禽遗传材料;配合省厅修订《河北省畜禽遗传资源志书》(2023年版)。
三、重点任务
(一)畜禽遗传资源基本情况普查。一是以县域为单位开展畜禽、蜂遗传资源普查,摸清群体数量、区域分布、保护利用等情况,填报《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信息登记表》和《县级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信息汇总表》。二是以市为单位,摸清市域内蚕的群体数量和区域分布情况,填报《蚕遗传资源普查信息登记表》,汇总后报省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二)畜禽资源特征特性评估和抢救性收集。一是市、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内的养殖场、保种场、保护区和品种培育单位,完成具体品种的基本信息登记,影像采集,以及体尺体重、生产性能和繁殖性能等的测定工作,填报《畜禽遗传资源概况表》、《体型外貌登记表》、《畜禽遗传资源生产性能登记表》、《畜禽遗传资源调查表》等表格。原则上,地方品种的性能测定由保种场或保种区承担,培育品种(配套系)由培育单位承担,引入品种(配套系)和没有保种场保护区的地方由市、县报请国家和省级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统一由国家或省级指定有关单位承担测定工作。二是报请河北省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按照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珍惜、濒危评定标准,科学评估我市畜禽遗传资源珍惜程度和濒危等级,采取活体和遗传材料保护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抢救性收集保护,相关遗传材料录入国家和河北省两级基因库保存。三是根据普查结果配合省厅完成河北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修订工作,健全省级保护体系、明确保护主体,实施"一品一策";保护措施。
(三)新遗传资源发掘评估。一是以县域为单位,完成县域内新发现资源的发掘和普查工作,填报《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登记表》和《县级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信息汇总表》。二是协助省内技术专家组对县级填报的《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信息汇总表》进行筛选评估。
(四)配合制修订畜禽遗传资源志书。一是以县域为单位将畜禽和蜂资源普查数据录入国家畜禽资源数据库,省级将各市汇总上报的蚕遗传资源录入数据库,畜禽遗传资源基本信息登记和性能测定数据由工作承担单位录入数据库。二是配合省厅编写《河北省畜禽遗传资源志书》。
四、实施期限与进度安排
(一)2021年4月-2021年12月。印发廊坊市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印发操作手册、开展技术培训、全面启动普查。年底前各县(市、区)完成基本情况普查,普查数据录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配合国家和省厅对各县域普查情况进行重点督导检查。配合修订《河北省省级畜禽遗传资源名录》。
(二)2022年1月-2023年5月。各县(市、区)和相关单位基本完成畜禽遗传资源基本信息登记和性能测定等工作,相关数据录入国家遗传资源数据库。珍贵稀有濒危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相关遗传资料入国家和省级畜禽资源基因库保存。
(三)2023年6月-2023年12月。全面完成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内数据审核和入库工作。配合省厅编写《河北省畜禽遗传资源志书》。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农业农村局苑铁华副局长任组长的廊坊市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制定畜禽资源普查实施方案,统筹推进资源普查重点工作、重点任务。普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局畜牧业科,由市局畜牧业科、畜牧站负责人员组成,根据全市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方案,负责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资源普查等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技术培训,组织各县(市、区)的资源普查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承担本行政区域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在市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相应的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立专业普查队伍。要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村级防疫员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完成县域内普查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数据,配合做好普查各项工作。
(三)强化专业支撑。市级成立廊坊市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技术专家组,在廊坊市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统***排下,指导并参与各县(市、区)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技术专家组下设猪和毛皮动物(含猪、水貂、银狐、北极狐、貉、蜂、蚕)、大家畜和羊(含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驴、马、骆驼、绵羊、山羊、羊驼、梅花鹿、马鹿、驯鹿)、禽兔(含鸡、兔、鸭、鹅、鸽、鹌鹑、火鸡、珍珠鸡、雉鸡、鹧鸪、番鸭、绿头鸭、鸵鸟、鸸鹋)等3个专家工作组和1个综合材料组(详见附件)。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技术规范、普查系列表格和相应培训材料可以从中国畜牧兽医信息网(http://www.nahs.org.cn/)下载。
附件:1.廊坊市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领导
小组及普查办公室人员组成
2.各县(市、区)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
联络表
附件1
廊坊市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及普查工作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苑铁华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邓向海 农业农村局畜牧业科科长
成 员:王泽奇 市畜牧站站长
邢宝奎 市畜牧站副站长
平 凡 市畜牧站副站长
全面安排部署全市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充分考虑本市畜禽遗传资源分布状况,负责制定畜禽资源普查实施方案,统筹推进资源普查重点工作、重点任务。
二、普查工作办公室
(一)人员组成及职责
主 任:邓向海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业科科长
副主任:王泽奇 市畜牧站站长
成 员:邢宝奎 市畜牧站副站长
平 凡 市畜牧站副站长
郭军艾 市畜牧站 研究员
刘 敏 市畜牧站 高级畜牧师
普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局畜牧业科,根据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方案,负责本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资源普查等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技术培训,组织各县(市、区)的资源普查工作。
(二)普查工作办公室下设3个技术专家组和1个综合材料组,市级技术专家组组长由市畜牧站王泽奇研究员担任。
大家畜和羊普查组:
组长:王泽奇 研究员 市畜牧站
成员:徐 华 高级畜牧师 市畜牧站
郭军艾 研究员 市畜牧站
苏晓美 高级畜牧师 市畜牧站
董建伟 畜牧师 市畜牧站
猪和毛皮动物普查组:
组长:邢宝奎 研究员 市畜牧站
成员:张艳玲 高级畜牧师 市畜牧站
王淑红 畜牧师 市畜牧站
张文莉 畜牧师 市畜牧站
李铠良 畜牧师 市畜牧站
禽兔普查组:
组长:平 凡 研究员 市畜牧站
成员:温书典 高级畜牧师 市畜牧站
刘 敏 高级畜牧师 市畜牧站
鲍俊杰 高级畜牧师 市畜牧站
张克菊 高级畜牧师 市畜牧站
综合材料组:
组 长:平 凡 研究员 市畜牧站
成 员:郭军艾 研究员 市畜牧站
刘 敏 高级畜牧师 市畜牧站
李铠良 畜牧师 市畜牧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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