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9-06    作者:

  名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通州湾示范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种业***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农办种〔2021〕4号)、《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苏农办种〔2021〕5号)要求,决定在全面推进种业监管执法年的基础上,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

  全面贯彻中央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部署要求,以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明确责任分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治理成效,激发种业创新发展活力,营造公平、规范、法治的种业市场秩序和环境,为我市种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加大宣传力度。举办综合执法人员以及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及农资经营人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强化普法宣传,加强上下联动,整合普法力量,用好法治骨干、志愿服务队、法律顾问、行业协会等资源,推动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普法宣传向面上扩展、向乡村延伸、向农民贴近。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鲜活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有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发挥典型案例引领法治风尚,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制种基地检查,以制种企业生产经营许可、生产备案、生产品种、委托繁制种合同、亲本(基础种和原种)来源等内容为重点,严厉打击盗取亲本、抢购套购等侵权行为,建立制种主体红黑名单制度。组织开展种子市场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及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投诉举报较多或有重大种子案件的企业,加大检查抽查频次,实行品种检查全覆盖。开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监管,规范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推广等行为,推动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有效治理。

  (三)加大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办理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种子。对假冒授权品种和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未经新品种权所有人许可,生产、繁殖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或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跨县(市)区等重大案件,采取市级牵头查办、挂牌督办等形式办理,确保案件查处效果。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四)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重点环节及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开展集中整治,强化省市县纵向联动和农业农村部门与相关部门的横向联动,加强信息交流,协同处理监管案件,加大制售假劣种子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惩处制假售假首要分子,取缔制假售假窝点,更好地提高工作效能。

  (五)增强企业行业自律。完善行业内诚信监督体系,协调、规范种子企业、相关企业之间的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协助农业主管部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行业信誉。制定行规行约,规范种业市场秩序,促进种子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主体责任,抓好组织落实,推动构建法制完善、监管有力、行业自律的现代种业治理体系。要围绕专项整治行动“五项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计划。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地要紧盯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及责任人,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指导,迅速解决,不留隐患。强化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手段,建立侵权纠纷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切实保障品种权人合法权益。

  (三)畅通举报渠道。要认真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有果”。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省农业农村厅已向社会公布举报渠道。全国种业投诉举报平台网址为http://202.127.42.233:8060/ZY***/bigdatapages/index.html,省农业

  农村厅举报电话为025-86263283、举报邮箱为jsnyzyglc@163.com,市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为59002055,举报邮箱ntsnyncjkjc@163.com。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也要向社会公布相应的举报电话和其他受理形式,接受举报,做好核查反馈。

  (四)注重宣传总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种业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行为。各县(市)区于12月10日前将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送至邮箱,我局将适时组织核查落实情况。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种业管理处顾婷婷,电话59002055;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张晶晶,电话59003230,邮箱: 1091797282@qq.com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3日


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zhgl/content/188113b9-f30f-41c9-8892-1c9ea9d67f32.html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