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格保护耕地,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2021年9月6日,六盘水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六盘水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新闻通气会。通报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及处理的8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了解到,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2020年7月13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对2020年7月3日以后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的,必须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复耕的限期复耕,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增量问题。
新闻发布会首先通报我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数据摸排情况,二是遏制新增问题情况,三是村民建房审批情况。
随后通报了我市8个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具体情况如下:
1.六盘水市六枝特区落别乡长寨村卢某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住宅案。2020年8月,卢某违法占用六枝特区落别乡长寨村0.18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宅。当月,落别乡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制止,并立马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于2021年1月21依法对该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现在,该土地已拆除并复垦。
?2.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木岗镇黄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2020年12月,黄某于违法占地建设住宅,经过村、镇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宣传政策,仍不停止违建行为。六枝特区木岗镇农房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履行执法程序,2021年4月木岗镇人民政府依法对该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目前,土地已复耕。
3.六盘水市水城区猴场乡格支村十一组村民吴某违法占用耕地建住宅案。2021年7月10日,水城区农业农村局接到举报:水城区猴场乡格支村十一组村民吴某违法占用耕地103平方米修建住宅。2021年7月13日,水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水城区猴场乡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赶往现场,通过对违法占地户反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021年7月20日,吴某已自行拆除违建房屋并进行复垦。
4.六盘水市水城区阿戛镇中坝村村民陈某非法占用耕地建房屋案。2021年5月12日,水城区阿戛镇中坝村村民陈某非法占用耕地140平方米修建房屋。2021年5月17日,水城区农业农村局及时协同阿戛镇政府进行处置,将所建住宅进行拆除并复垦复绿。
5.六枝特区郎岱镇跳花坡村跳花坡组陈某贵修建养殖场案。2020年12月,陈某贵违法占用六枝特区郎岱镇跳花坡村跳花坡组0.592亩耕地(永久基本农田0.592亩)建设养牛场。同年12月,郎岱镇人民政府发现该违法行为,并要求陈某贵自行拆除其构筑物,恢复土地原貌。目前,郎岱镇人民政府已组织当事人拆除地面构筑物,土地已复耕。
6.盘州市两河街道办事处岩脚居委会赵某浩修建搅拌站案。2021年6月28日,两河街道办自然资源所巡查发现,赵某浩违法占用岩脚居委会耕地2.846亩建搅拌站,现场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将情况报告给两河街道办事处,根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341号”要求当事人于2021年7月25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其间,自然资源部门多次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法规宣讲和警示教育,当事人积极配合自行拆除了该违法建筑,目前已复垦复绿。 ??
7.水城区龙场乡麻窝村中寨组陈某发建养殖场案。2021年4月,陈某发违法占用龙场乡麻窝村中寨组基本农田0.401亩修建圈舍,接到反馈问题后,龙场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入户作拆除动员工作。2021年6月,当事人主动配合自行拆除了该建筑,目前已复垦到位。
8.钟山区木果镇木果居委会代某违法占地建设洗车场案。2020年9月,代某违法占用钟山区木果镇木果居委会0.67亩耕地建设洗车场。2021年1月,钟山区自然资源局发现其违法行为后,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木果镇人民政府已督促当事人拆除地面构筑物,土地已复耕。
耕地保护是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的政治责任,也是我们的共同使命。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以上典型案例是近期一些地方严格管控、处理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成功做法。有用地需求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都要依法依规用地。
各市(特区、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耕地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落实好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和监督,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管、督查,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对发现的新增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复耕的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问责的问责。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整治到位,并按照“即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对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坚决整改纠正违法违规问题。同时,做好疏堵结合,对符合“一户一宅”申请条件,结合乡村规划、土地规划等控制指标,做好用地保障,满足村民合理合法建房需求。并且进一步强化宣传,在前期宣传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广播、电视、报纸、宣传车、院坝会、大讲堂、新媒体等方式宣传力度,采取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户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重点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知晓、理解、支持我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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