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农机化工作要点的通知》、《2021年福建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实施方案》及2021年我局部门预算安排,结合各县(市)区农机项目资金需求,我局拟向市财政局申请从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扶贫专项及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专项经费中调整列支农机项目补助资金45万元,切块下达至福清市、长乐区和永泰县,其中福清市15万元,长乐区10万元,永泰县20万元,资金分配表见附表。经局务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期为2021年9月1日-9月8日。
公示电话:83352504(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83348409(驻局纪检监察组)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处室:农业机械化管理处、驻局纪检监察组
来信投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驻局纪检监察组
(邮政编码:350026)
电子邮箱:fzsnyj123@163.com
附件:2021年市级农机项目资金分配表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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