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农业委员会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亳州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9-06    作者:

  

  

  

  

  

   亳农农〔2018〕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117号)和《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国土资源局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计〔2017〕189号)精神,确保按期完成全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亳州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组织实施。

  

  

   亳州市农业委员会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亳州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2018年1月29日


  亳州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

  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

  

  为优化农业生产布局,聚焦主要品种和优势产区,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建设,制定如下“两区”划定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生产功能区耕地面积606万亩。划定小麦生产功能区606万亩,其中涡阳县170万亩、蒙城县156万亩、利辛县155万亩、谯城区125万亩;划定玉米生产功能区192万亩,其中涡阳县20万亩、蒙城县102万亩、利辛县50万亩、谯城区20万亩。

  (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大豆生产保护区373万亩,其中涡阳县147万亩、蒙城县32万亩、利辛县97万亩、谯城区97万亩。

  二、工作要求

  (一)细化工作任务,实现“两区”精准落地。要综合平衡当地资源禀赋、发展潜力等因素,自上而下,逐级将划定任务细化落实到乡(镇)、村、地块,做到应划尽划。要以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永久基本农田数据为基础,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将划定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统一编号,统一标识,明确信息,及时上图入库,建档立册,做到图地挂钩。

  (二)严格划定标准,保证“两区”耕地质量。要严格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117号)和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技术规程(试行)》明确 “两区”划定标准,在永久基本农田中划定“两区”。划入地块还要满足水土资源条件较好、相对集中连片、生态环境良好、农业基础设施较完备、具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种植传统等条件。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确保优势区域的优质耕地用于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

  (三)实行精准管理,促进划定成果利用。加强“两区”信息精准化管理,及时记录和监测“两区”范围内农作物品种与面积等种植情况、相应补助补贴政策投入、“两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及管护主体、标识标志等基本情况,并定期对“两区”信息进行更新、统计和汇总,为实现强农惠农政策精准定位、精准施策、精准评价提供支撑。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一)时间安排。全市“两区”地块划定任务计划2年内完成,2019年底前完成全市划定工作,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二)工作步骤。“两区”划定工作以县(区)为基础组织实施,并选择蒙城县为试点县,先行探索划定步骤和方法,积累经验后全面推进。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分解任务(1 - 2个月)。各县(区)启动“两区”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统筹谋划“两区” 划定工作,层层加强宣传动员,逐级开展乡(镇)、村技术培训,统一思想,明确要求。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编制方案(1 - 2个月)。各县(区)要根据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城乡建设等规划情况,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情况,周密编制县级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试点县蒙城县实施方案应于2018年1月底前报省农委、省国土资源厅以及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其它县(区)实施方案于2018年6月底前报备。

  第三阶段:精准划定,上图入库(5 - 6个月)。各县(区)采取内业、外业相组合的方式,在摸清区域地块情况的基础上,推动开展划定工作。首先,搜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有关图件、影像等数据资料,确定“两区”片块和地块边界,并对片块和地块赋予预编码,完成底图制作;其次,实地调查核对划入“两区”地块情况,搜集划入地块的基本信息等,核实修改,确保划定的“两区”图、数、实地一致,制作空间分布图;最后,将编制好的“两区”空间分布图以乡镇或标准图幅为单位输出为纸质图件进行公示后,整理“两区”划定的基础资料、图件、表册和文本成果,形成划定图斑和数据,建立“两区” 数据库。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成果管理(1 - 2个月)。“两区”划定工作结束后,县(区)要统一组织成果检查、初步验收。市在对县级划定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后,报送省农委、省国土资源厅。 “两区”划定成果由市、县(区)农业部门负责备案,并进行整理归档、统计和逐级汇交等工作,实现成果共享利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市“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两区”划定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县(区)是“两区”划定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区)要切实加强“两区”划定工作的领导,以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班子为基础,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相应的“两区”划定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划定工作。

  (二)明确部门分工,强化协同配合。“两区”划定工作系统性、专业性强,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群策群力,协同推进,做到职责明确,人员落实经费要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划定工作。农业部门牵头负责确定划定任务、核查、验收,建立“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等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土地利用现状资料等;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各县(区)农业、国土资源、发展改革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县(区)农业、国土资源、发展改革部门的联络员、联系方式要于2018年2月10日前报市农委(市“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报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发展改革委。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定期上报和通报制度,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县(区)农业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每季度第一个月2日前向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上报上季度“两区”划定进展情况和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市农委会同市国土资源局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通报各地“两区”划定进展情况。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两区”划定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着力宣传划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促进各地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合力做好划定工作。

  (四)强化督导考评,确保工作落实。要充分借鉴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验,加强交流指导。要强化督导,农业、国土资源、发展改革部门要组成联合督导组,开展专项督导。要把“两区”划定工作考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成效纳入粮食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和部门工作绩效考评,确保“两区”划定工作扎实有序有效开展。

  

  

  

  亳州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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