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权力名称 | 类别 | 依据 | 违法事实 | 裁量权基准 | 承办部门 |
性质和情节 | ||||||
1 | 对饲养的动物未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或者免疫技术规范实施免疫接种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九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一)对饲养的动物未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或者免疫技术规范实施免疫接种的; (二)对饲养的种用、乳用动物未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开展疫病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未按照规定处理的; (三)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 (四)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未按照规定及时清洗、消毒的。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 | 责令限期改正,不予处罚。 | 大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
2 | 对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容器等不符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要求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容器等不符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 | 责令改正,不予处罚。 | 大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
3 | 对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或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的,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下罚款。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 | 责令限期改正,不予处罚。 | 大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
4 | 对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六十八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的,销售、收购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 | 责令改正,不予处罚。 | 大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
5 | 对销售农作物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的登记名称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13号,2013年1月16日修订) 第四十二条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 | 责令限期改正,不予处罚。 | 大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
6 | 对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三十九条 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 | 责令改正,不予处罚。 | 大连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
7 | 对因违规被扣留或吊销船员证书而谎报遗失,申请补发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 第二十六条 对因违规被扣留或吊销船员证书而谎报遗失,申请补发的,可对当事人或直接责任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 | 责令改正,不予处罚。 | 大连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三农内参网 snncw.org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5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533号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neicanyx@163.com
邮箱: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