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专项督察意见整改措施》要求,根据我厅《“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专项督察意见整改措施”涉农责任分工的通知》(琼农办〔2021〕154号)精神。我厅制定了责任分工措施细化表,明确了责任处室及相关责任。
为确保国家海洋专项整改督察工作取得成效,进一步把工作做实,2021年09月03日,我厅邀请了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林业局在省农业农村厅11楼会议室召开海洋督察整改工作协商会。会议由水产养殖处宾海处长主持,就国家海洋专项督察意见整改措施的相关责任事项和督导任务进行沟通、协商、讨论。会议建立了厅局(处室)间的沟通联络机制。要求事项牵头单位需进一步研究明确各相关单位责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三农内参网 snncw.org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5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533号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neicanyx@163.com
邮箱: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