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农〔2021〕95号
相关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村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支持做好渔业发展相关工作,现下达你地(单位)2021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的补助预算指标(详见附件),用于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渔业资源养护和渔政执法能力提升等,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通知》(财建〔2015〕898号)同时废止。
请你地(单位)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请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妥善安排好补贴资金使用工作。
附件:2021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8月23日
川财农〔2021〕95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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