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做强“农经济”
来源:    时间:2021-09-06    作者:

  

  (1)培育示范。建立新型经营主体动态信息库,将注册成立1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的纳入动态管理,每年核查移除空挂、受行政处罚的单位;实行梯度培养,每年根据发展规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综合评定,引导申报省市示范社、示范农场。截至目前,累计培育新型经营主体1453个,省市县示范社32个、省市县示范农场39个。

  (2)政策支持。统筹中央和省、市、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按照10―30万元/个的标准分类、分层级对示范社、示范农场进行项目支持;深化农担合作,引导农商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采取“一户多保”、抵(质)押等方式推出新型主体担保贷款。今年以来,新增担保贷款4270.5万元,实施示范项目21个,补助285万元。

  (3)产业赋能。通过“龙头企业+专合社(家庭农场)”模式,打造酿酒、凉糕专用粮,粮油、经粮复合发展,生猪、肉牛种养循环等10个现代农业园区;引进中农批(西南)智慧冷链农商城,建立种养殖、加工、冷链仓储、运输配送全产业链条。截至目前,全县农业产业基地规模达25.5万亩,预计实现农业产值50亿元以上。

  


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1/9/3/d697cd523ed847e48b050e5f05d94df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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