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推进和资金安排使用自查自纠的函〉的通知》(苏委农办发电〔2021〕5号)文件要求,苏州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8月25日对2019年度、2020年度省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等情况联合进行检查。此次检查内容主要有:项目资金使用、项目台帐资料、项目建设进度、项目现场勘察。
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在听取汇报、实地勘察后提出:一是合理利用资金,促进载体项目健康发展。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或少花钱多办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选择符合本村实际的载体项目,以强村带弱村的形式,提高载体项目的经济效益,促进村级经济发展。二是做好利益分配,促进共同富裕。确立合理的分红形式,分配好载体项目产生的收益,让百姓得实惠。重点关注低收入人群,通过增设扶贫岗位、扶贫商铺等,促进低收入人群就业,增加群众获得感。三是党建引领,做好载体项目的示范作用。强化载体项目的政治功能,宣传党的政策,讲好党的故事。四是规范资金使用,建立清晰的台账。单独设立载体项目台账,由专人负责,对资金使用明细清晰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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