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一轮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下沉我市迎检工作,提前排查首轮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和长效提升情况,根据环保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无锡市突出环境问题“以案促改”专项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畜牧业突出环境问题“以案促改”专项攻坚行动第三方核查实施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二、申请条件和资料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申报单位要具备相关经验和能力;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申请资料
1、《无锡市畜牧业突出环境问题“以案促改”专项攻坚行动第三方核查实施机构遴选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投标资质、财务状况、相关经验、信用证明资料;
4、其他证明材料。
三、实施内容
根据《关于开展无锡市突出环境问题“以案促改”专项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按照《第三方核查清单》,全覆盖拉网式逐一现场核查。要求每家养殖场均现场定位、拍照、核查台账资料(关停协议、补偿协议等),并按相关要求形成核查报告。
四、遴选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日。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无锡市农业农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无锡市畜牧业突出环境问题“以案促改”专项攻坚行动第三方核查实施机构遴选申请书》。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无锡市畜牧业突出环境问题“以案促改”专项攻坚行动第三方核查实施机构遴选申请书》须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无锡市畜牧业突出环境问题“以案促改”专项攻坚行动第三方核查实施机构遴选申请书》及相关方案(一式五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
5、组织评审:委托单位将按照自行采购有关规定,组织评审小组,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无锡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及时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
五、实施进度要求
2021年9月15日、9月21日前分两批完成《第三方核查清单》中所列约2500家养殖场现场核查工作并分批出具核查报告。
六、经费预算
总金额不超过18万元。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 市民中心6号楼5楼524,无锡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处(邮编:214131)联系人:李花,联系电话:13806185317,邮箱:15569411@qq.com。
附件:无锡市畜牧业突出环境问题“以案促改”专项攻坚行动第三方核查实施机构遴选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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