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0〕74号)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0〕25 号)要求,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2020年港口区健康养殖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并组织相关人员实地察看。现对该建设补助项目拟批复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1年8月28日至2021年9月1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反映。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
通讯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98号,联系电话:0770-2829920。
附件:2020年港口区健康养殖示范县建设项目拟批复主要内容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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