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吉林省西部极高火险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    时间:2017-02-24    作者: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申报吉林省西部极高火险区2017年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牧财文〔2016〕4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局建设吉林省西部极高火险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扶余市草原防火站1个,洮北区、扶余市、镇赉县、洮南市、通榆县、乾安县、长岭县、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双辽市草原火情监控站9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等750平方米和草原火情t望塔18座,安装物资储备架及安防监控设施1套;购置风力灭火机等扑火装备15套,通讯装备、取证装备、草原防火专用设备各1套(批),草原灭火战车1辆,草原消防运兵车1辆;配备草原火情监控站前端预警监测系统18套,室内控制系统平台、应急传输系统各9套(详见附件)。总投资252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295万元,地方投资230万元。建设期2年。

  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经你单位审批后报我部备案。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要严格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要求,不得将楼堂馆所等纳入项目建设内容。请切实履行好项目监管责任,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每月28日之前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c.argi.gov.cn)填报截至当月底项目进度、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同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农口中央预算内投资总结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分别于当年7月3日和下年1月3日前,正式报送项目半年和全年总结,总结材料包括投资安排及到位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监管措施、项目效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关建议等内容。请督促省级草原防火管理机构按照《草原防火条例》要求,协调落实草原防火责任及其它保障条件,确保项目建成后切实发挥作用。

  附件:吉林省西部极高火险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表

农业部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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