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长泰区农业农村局三举措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
来源:    时间:2021-08-31    作者:

  为深化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优化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漳州市长泰区多措并举有力推动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程序,严防农村乱占耕地现象发生,切实解决农村合理住房需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截至目前,全区完成异地新建26宗。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21〕2号)文件精神,我区各乡镇(区、办事处)均于4月底前成立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统筹组织农业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村建站、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力量成立管理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等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住宅审批管理工作的函》(漳泰农函【2021】27号),严格规范审批程序。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

  

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宣传标语、宣传单、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在新长泰微新闻发布《致全区农村建房村民的一封信》,其中包括农村建房申请及审批条件,耕地建房“八不准”和非农化“六严禁”等法律法规,以及一张图看懂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流程等内容,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政策,遏制农村违规建房现象,切实解决农民合理住房需求。

  

三、加强业务指导,规范操作流程

  

组织人员到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进行业务指导,要求各乡镇(场、区、办事处)根据实际,出台农村住宅审批管理相关文件,依托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农村宅基地审批收件窗口,设专人收件、印制一次性告知单、农村住宅审批流程挂牌上墙等,引导村民规范填报,并对申请材料层层把关,强化部门联审,逐步规范农村住宅审批工作,完善我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http://nync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nyj/2021-08-30/1594934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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