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日报记者 陈F 程中玉)记者从市卫健委获悉,为全面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近日,我市出台《3岁以下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入托补助方案(试行)》,对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机构给予适当奖补。
按照方案,我市将采取按人补助,分级负担的方式,根据普惠性托育机构实际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人数进行核算,每生每年400元。入托补助所需资金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分担。
为了鼓励托育机构建设,我市采取以奖代补,好中选优的方式,每年在全市评选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质托育机构,按照评审等级实施奖补。市财政安排资金对县市区示范托育机构进行奖励。以奖代补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已备案托育机构水电气收费标准参照幼儿园收费标准执行。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三农内参网 snncw.org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5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533号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neicanyx@163.com
邮箱: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