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全面做好保地稳粮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十四五”期间,新区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分别稳定在36.99万亩和14.14万吨以上,新建设1万亩粮食产业园1个,规模化生产面积占比达到25%以上,2024年完成市级粮食农业园区创建,力争2026年创建为省级粮食农业园区。
《意见》要求,要严格耕地监管,坚持“藏粮于地”稳定产粮面积,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要突出多措并举,坚持“藏粮于技”提升产粮能力;要强化政策扶持,坚持“党政同责”落实产粮责任,壮大生产经营主体,推进粮食园区创建,压实保地稳粮责任。
《意见》明确,新区将整合出台各类补贴政策,大力培育新型粮食经营、社会化服务“两大主体”。
一是在上级种粮大户补贴的基础上,对30亩以上连片种植水稻、玉米、小麦和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的经营主体和大户,按单季150元/亩进行补助。
二是优先支持30亩以上粮食生产经营和服务主体申报财政支农项目,优先为其提供粮食生产经营和服务主体提供政策性融资增信担保,并对粮食生产加工贷款利息按基准利率50%进行贴息。
三是对于新区新购置粮食生产、烘干、加工设备的业主,在农机购置补贴基础上,再额外补贴15%标准。
四是加大农技服务力度。成立农技专业指导团队,为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定期***,提高业主粮食种植技术水平。
记者注意到,《意见》主文件之外,还包括一个附件,为《眉山天府新区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园区发展粮食产业激励政策》(以下简称《政策》)。
《政策》激励范围包括以2021年高标准农田规划区为粮食产业示范区,即龙马镇万古村、世享村、东山村为重点奖补范围(总面积控制在1万亩以内,具体范围由乡村振兴局会同龙马镇负责核实锁定)。激励对象主要指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户和在该区域内规模流转土地从事粮食生产、加工、服务的业主、合作社、企业和农业院所。
根据《政策》,按照“突出规模、夯实基础、提升产能、创新品牌”和“政府引导、社会主体、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原则,新区财政每年统筹安排粮食园区发展资金,建设内容报管委会审定同意后实施,重点用于粮食园区粮食产业设施化、科技化和品牌化建设。
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诗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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