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开捕临近,根据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专题会议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出海前的有关准备事项通知广大渔船船东、船长,希望大家迅速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主动接受检查,未进行安全检查的,禁止出海;存在安全隐患的,禁止出海;安全隐患整改未完成的,禁止出海,坚决做到不安全不出海。
滨海新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将对辖区内所有渔船进行安全检查,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进行督察。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1.上船船员要全部持船员证书,职务船员配员符合要求。临水作业时,必须穿救生衣。吊装作业的需佩戴安全帽。
2.渔船要随船携带所有证书证件,证书不得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不得涂改、伪造或变造。
3.渔船号灯、号型、救生衣、救生圈、灭火器等航行、救生消防设备要齐全有效,符合数量要求,救生筏不能违规捆绑。渔船存在不适航等安全隐患的,不准出海。
4.北斗卫星定位终端、AIS避碰设备等定位通讯设备要正常安装和开机运行。市、区两级执法机构将全面进行监控,对不开机的定期通报,并留存记录。
5.进出渔港必须按规定进行进出港报告,严禁虚报、瞒报、不报。必须按规定编组生产,严禁超航区、抗风力等级生产。航行、作业和锚泊时,必须落实人员做好值班t望。
6.渔船上无私拉乱接电线、油路,无电器设备、油路老化等现象。
7.渔船要严格遵守环保有关规定,随船配备生活污水收集桶、生活垃圾收集桶、含油污水收集桶,并正常使用。应当做好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处理,禁止直排入海。应当做好破损、废弃网具的回收,禁止直接将网具弃置海里。
8.其他检查内容按有关规定进行。
凡是不遵守上述规定的,一经发现且拒不整改的记录在案,作为2022年渔业补助减发或停发、入韩国水域生产证件发放的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渔港监督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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