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贯彻落实,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市级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毕节市司法局关于调整毕节市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的函》等文件要求,结合省农业农村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毕节市农业农村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现将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毕节市农业农村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doc
毕节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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